第60章 女婿懂我-《许她千般娇纵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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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车子停稳,门童立刻上前迎接,热帕子一一奉上,盛情难却,将人请进二楼雅间上座。

    等菜时,迟老爷同吴清之随意聊了些闲话,祖籍家境,学业工作,把订婚前的问题挪到婚后再谈。

    聊完家常的,再聊起文学艺术,中外政局,国际形势,这一来二去,迟老爷竟发现吴清之自有一番灼见,实在很得他的眼。

    读书人总有种惺惺相惜的情绪藏在交谈里,这岳婿二人讲话皆是文绉绉的。

    但迟老爷认为,如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,十有八九尽是纨绔子弟,像吴清之这般知礼谦逊的,并不多见。

    正谈到德语文学,歌德用了半个多世纪写成浮士德,不知写坏了多少笔头,吴清之忽拿出一枚漆皮小盒,递上前去。

    “岳父回国,这是小辈的一点心意,礼轻情意重,还请您收下。”

    迟老爷并不同他客气,爽快的一笑,立刻拆了礼物。

    只见盒内是一支通身银白的钢笔,正是早些时日在那钢笔作坊里打制的,乍眼一看,却是平平无奇。

    谁料,迟老爷细看过笔尖,顿时大喜:“妙哉!实在妙哉!女婿懂我!”

    迟榕和迟二爷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那厢,吴清之只腼腆一笑,文质彬彬的开了口:“我在英国读书时,苦于洋人的笔尖太硬,写字刮纸,下笔无锋,便想着岳父大概也是如此,于是自作主张,请人打了这笔尖。”

    日光下,这笔尖金光闪闪,是镀了软金的,笔头微弯,一看便是下笔顺滑柔软的样子。

    这笔尖虽小,但其中门道却不是人人能懂的,须得是潜心做学的,知晓入木三分的道理,才能懂写字的精髓。

    迟老爷开怀,当即从皮箱里取出一枚毫无包装的黑色皮夹,坦然递过去:“眼下德国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带,那边也要打仗了,能得此物件,已是不易。我见这手工刻的字有趣,便买来送你。”

    吴清之接过,眼前一亮:“莎翁!”

    这皮夹称不上精致,刻的字也翻着毛,上书一行英文。

    iloveyoumorethanyesterdayandlessthantommorow.

    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句诗。

    今日爱你,较昨日之多,较明日之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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