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1章,第一次与混血种的战斗-《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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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很实质的杀意。

    “如果你和我讲讲道理,我没准真的会认怂喊你爸爸,毕竟我这一生已经怂惯了,喊一句爸爸对我来说完全没有任何损失,但是你想杀我,抱歉,我不想死。”

    路明非平淡的说道,仿佛是和一个非常陌生的人说话。

    “哦!那又如何。”

    诺诺可不是那种,喜欢逼逼赖赖的性格。

    剩下的钢刀还是能用的。

    该干架,就要干。

    路明非冷漠的摇了摇头,从战斗一开始他就发现了诺诺身上的混血种血脉。

    那双黄金色的瞳孔就是最好的证明。

    但是路明非说到底也只是个高中生,在没有进入卡塞尔学院之前,他不想与那些混血种产生联系。

    然而,现实总和想法是相反的。

    对方是抱着杀意来的。

    第一次,200码的摩托可以瞬间撞死一个普通人。

    第二次,那个弯曲的钢管完全可以砸碎一个人的脑袋。

    第三次,那把当刀会砍掉人的脑袋。

    就算是龙脑袋掉了也会死。

    敌人要杀我,我却圣母心泛滥,饶恕敌人,这是最傻x的行为。

    霍邪是这样教路明非的。

    路明非也认同了这句话。

    所以路明非决定杀了她。

    从开始到现在,路明非给过她很多机会,只要停下来聊聊,路明非不介意自己认个错。

    然而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。

    “看刀!”

    诺诺手持断掉的钢刀,继续向路明非发起了冲锋。

    “你又选错了,生命很宝贵的,没有人有资格夺取他人的生命,但我是正当防卫。”

    路明非提起了手中的刀,然后摆出了日之呼吸法的架势。

    “铛!”

    清脆的撞击声再度响起。

    诺诺手中的钢刀直接被路明非挑飞出去。

    说到真正的战斗,路明非远比诺诺要强。

    毕竟在梦里那个是无限接近死亡的战斗。

    甚至真正的死亡过。

    “轰!”

    路明非一脚踹在了诺诺的肚子上。

    “咳咳!”

    强大的力量直接将诺诺踹飞了出去。

    在地面上滚了几十米之后,诺诺撞在了墙壁上。

    普通人挨上这一脚可能会直接骨头断裂。

    但是混血种很强,这一击最多让她受一点轻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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