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9章,礼物-《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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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。
高中的日子即将过完了。
无聊的考试,路明非已经打算交白卷了。
毕竟现在已经算是保送卡塞尔了。
时间总是一闪而过。
毕业前夕。
路明非如同往常一样坐在自己的位置上,看着外面的风景。
不喜欢张扬的性格,使他在这个班级里依旧毫无存在感。
本应该就这样结束高中生活。
可是,安静的日常总要有人打人。
一袭白衣的陈雯雯带着笑容来到了路明非面前。
“路明非同学,毕业前文学社准备搞一次毕业聚会,你也来参加吧!”
甜美的笑容,似乎带有一丝请求。
这样让路明非想起了曾经陈雯雯邀请他加入文学社的时光。
就是因为那次邀请,路明非成为了陈雯雯的舔狗。
“为什么邀请我,我应该已经退出了文学社。”
路明非说道。
“因为路明非同学加入了文学社很长时间了,虽然退出了,但我依旧觉得你是文学社的一员。”
陈雯雯开口说道。
路明非上下打量了一下陈雯雯。
这句话给人很多暗示,但是又什么都没有提。
“好啊!”
路明非点了点头,反正都是一群普通人,还能咋滴?
要是真的想要恶心人的话,路明非不介意给他们所有人一个惊喜。
“那就这么说定了路明非同学。”
陈雯雯高兴的转身离开了。
“我记得这两天赵孟华似乎加入了文学社,后来白富美苏晓蔷也加入了文学社,事情变得有意思了……”。
路明非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路明非了,现在的他能够看清很多事情。
这两位大天才加入文学社,绝对不是啥正常的事情。
而邀请自己,很大的一部分原因,就是想让自己这个电灯泡发一下光。
不过无所谓了,反正已经怂习惯了,到时候蹭吃蹭喝挺开心的。
下课后。
路明非趴在桌子上。
苏晓蔷走了过来。
“路明非,听说陈雯雯邀请了你。”
路明非看了一眼苏晓蔷然后开口说道。
“没错,邀请我过去打个电灯泡。”
苏晓蔷轻咬嘴唇,然后开口说道。
“文学社准备包一个小型的电影厅,在那里面看电影,聚会!”
路明非沉思了一下,电影院,聚会,表白,浪漫……。
一瞬间,路明非想到了很多东西。
“赵孟华挺会玩的,不过也是,毕竟是个富二代。”
路明非笑了笑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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