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9章,礼物-《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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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。

    高中的日子即将过完了。

    无聊的考试,路明非已经打算交白卷了。

    毕竟现在已经算是保送卡塞尔了。

    时间总是一闪而过。

    毕业前夕。

    路明非如同往常一样坐在自己的位置上,看着外面的风景。

    不喜欢张扬的性格,使他在这个班级里依旧毫无存在感。

    本应该就这样结束高中生活。

    可是,安静的日常总要有人打人。

    一袭白衣的陈雯雯带着笑容来到了路明非面前。

    “路明非同学,毕业前文学社准备搞一次毕业聚会,你也来参加吧!”

    甜美的笑容,似乎带有一丝请求。

    这样让路明非想起了曾经陈雯雯邀请他加入文学社的时光。

    就是因为那次邀请,路明非成为了陈雯雯的舔狗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邀请我,我应该已经退出了文学社。”

    路明非说道。

    “因为路明非同学加入了文学社很长时间了,虽然退出了,但我依旧觉得你是文学社的一员。”

    陈雯雯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路明非上下打量了一下陈雯雯。

    这句话给人很多暗示,但是又什么都没有提。

    “好啊!”

    路明非点了点头,反正都是一群普通人,还能咋滴?

    要是真的想要恶心人的话,路明非不介意给他们所有人一个惊喜。

    “那就这么说定了路明非同学。”

    陈雯雯高兴的转身离开了。

    “我记得这两天赵孟华似乎加入了文学社,后来白富美苏晓蔷也加入了文学社,事情变得有意思了……”。

    路明非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路明非了,现在的他能够看清很多事情。

    这两位大天才加入文学社,绝对不是啥正常的事情。

    而邀请自己,很大的一部分原因,就是想让自己这个电灯泡发一下光。

    不过无所谓了,反正已经怂习惯了,到时候蹭吃蹭喝挺开心的。

    下课后。

    路明非趴在桌子上。

    苏晓蔷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路明非,听说陈雯雯邀请了你。”

    路明非看了一眼苏晓蔷然后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没错,邀请我过去打个电灯泡。”

    苏晓蔷轻咬嘴唇,然后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文学社准备包一个小型的电影厅,在那里面看电影,聚会!”

    路明非沉思了一下,电影院,聚会,表白,浪漫……。

    一瞬间,路明非想到了很多东西。

    “赵孟华挺会玩的,不过也是,毕竟是个富二代。”

    路明非笑了笑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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